“联产承包”的“猫论”;
“傻子瓜子”的”剥削论”;
“深圳特区”的“先试论”;
“土地拍卖”的“修宪论”;
“股份制”的“资本论”
新的债务主体把债务从原地方政府头上接过来;
将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剥离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处理;
地方政府的利息负担
解决土地财政,为转型打好基础
源头上解决地方国企拖欠款问题
解决金融机构的呆坏账
让“带病之人大手大脚花钱”本身既是观念上不通,实践上更是缩手缩脚,不在状态。